法律问答

您好,我丈夫去世了一年了,把我离婚证书丟了,找不着。如今想补办能够啊?倘若再完婚,应当要离婚证书吗?

离婚
2019-12-08 10:17: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你要拿着当时的离婚协议书、户口本、身份证,去补办一个离婚证。
    注:这几样东西,离婚协议书是最重要的,如果丢失了,你可以要民政部门(双方离婚的地方)去查找,离婚协议一式三份,民政局留有一份。找出来后补办一份离婚协议书,然后补办离婚证。根据法律的规定,领取了离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也已经结束,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也产生了效力。 如果一方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法律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可以去法院起诉重新分割财产:
    1.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2.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3.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4.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如果不存在上面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您去法院起诉重新分割财产,胜诉的可能性不大。
  • 离婚后离婚证的作用:
    1.再婚登记时民政局要验证,即使是复婚也要用到离婚证。
    2.婚证证明你的婚姻状况为离异。可以在你的工作、生活当中办理其他证件地等所需提供的离异婚姻状况。
    3.婚证只是个记录,证明你已经和你之前的伴侣解除了夫妻关系,主要是证明当事人已离婚,在法律上是单身。
  • 这个问题有关事实婚和法律婚,如果他们两个的假结婚是在1994年2月以前,并对外以夫妻自居,那他们是事实婚,不是假结婚,而是真正的成了婚。之后的“假结婚”就不是结婚了,而是同居了,同居关系可随时解除,不过这个有关财产、孩子的处理参照婚姻法。
    具体要不要判刑,依他们两个的争议和其婚姻状况判断
  • 最好去补办一个。请注意,如果复婚了就不能补领离婚证。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当事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 、当事人居民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2 、当事人常住户口簿。
    (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须盖有公安部门的公章。请将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在两张 A4 纸上。) 3 、档案证明。 如果当事人原办理结婚或离婚不是在当地,而是在中国内地其他婚姻登记机关,现在要在当地登记处补领婚姻登记证,应持有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的档案证明。
    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档案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4 、照片。 补领结婚证的当事人提交3张相同的大2寸双方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各提交2 张相同的 2 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 建议使用背景为红色或蓝色的彩照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