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完婚四年了,是成都市集体户口,人们近期要分房屋了,可是人们离了婚,自己有房屋吗,必须什么有效证件

2019-12-08 10:51: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规定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可以协议财产是否共有,或归一方所有,只要双方有事先书面协议,就是合法有效的,反悔没用。《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一,户籍和婚姻分属不同的部门管理,迁户口是不会看到你的婚姻信息的。(户籍归派出所管,婚姻登记归民政局管)。这和你的户口性质无关。  二,公安网户口查询系统的作用:  1,全国户口户籍查询系统户口及户籍资料是一个人的标准信息,在很多情况下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湖南户籍查询系统中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结婚离婚收养、死亡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2,身份户口信息查询服务依托我国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2014年组建的全国公民身份户口信息系统,该系统实现与国家其它有关公民信息的系统实现互连互通,数据高度共享,为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提供公民身份信息核查和统计分析服务。
      3,用户提交被核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经过与数据库中的信息进行对比,核查结果;如果结果一致,用户还可以进一步比对照片。该身份证查询方式是目前户籍查询领域最方便快捷的一种,所有过程根本不会涉及到个人的隐私,很多案件中需要进行户籍资料查询,而查户籍,查户口资料则成了一项基本的工作。
      4,可用姓名和身份证核查,也可以凭地址和姓名核查
  •  当事人离婚后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卖买过户手续。
      需要当事人个人拥有住房全部产权,如果是和离婚的前任配偶共有住房权益,需要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一起和买家到房管部门签字办理住房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   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   相关知识补充:   ①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②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③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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