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是我一个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想根据公正转入别人,我想问一下能够公正吗,怎样收费标准?

拆迁补偿
2019-12-08 10:52: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办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时,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办理公证,否则不能生效。主要是因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房屋拆迁中具有双重身份:一是房屋拆迁的行政管理部门;二是房屋拆迁的被拆迁人
    作为行政机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拆迁人可以行使行政管理权,双方是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作为被拆迁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房屋拆迁合同的当事人,是拆迁人给予拆迁补偿的对象,双方是平等的关系。
    为避免发生争议时,防止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以权压人,保护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拆迁协议内容的公正,因此必须办理房屋拆迁协议公证,而且拆迁时还须办理证据保全。
  • 拆迁协议有许多种,以房屋拆迁转让协议为例: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以平等、自愿、诚信原则为基础,商讨房屋买卖有关事宜并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在征得共有人(包括但不限于配偶)的同意下,自愿将其拥有的原坐落于**号有偿作价转让给乙方。该房屋现已被政府拆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契证尚未办理,甲方以其本人的拆迁协议为依据,证明其对该房屋拥有不可争议的所有权,该拆迁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 协议名称:
    2、 编号:
    3、 选房号:
    4、 根据拆迁协议,该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精确面积以房屋竣工后房屋所有权证所示面积为准。
    第二条 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乙方在签订本转让协议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且将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协议在内的所有资料交付给乙方之日起**日内付清余款,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每笔款项后应同时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 有关费用的承担
    1、该房屋在领取钥匙(交房)时,需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清运费等入住费用均由 方承担;
    2、办理甲方三证(即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契证)的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拆迁协议规定需要补交的余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后,甲方应当在该房屋符合办理过户手续时,无条件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
    第六条 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应当交纳的费用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在该房屋符合过户手续时,未能按约定将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三个月时或甲方转让房屋存在权利瑕疵,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返还乙方全部转让款,并按转让款的***支付乙方违约金。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办理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必须先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1、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申请人是拆迁人或被拆迁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也可以作为申请人,上述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提出公证申请。  
    2、申请人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申请人为法人的,应提交法人资格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被拆迁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明;
    (2)资格证明;拆迁人应提交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核发的拆迁许可证明;接受拆迁委托的被委托人应提交房屋拆迁资格证书;被拆迁人应提交作为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的证明;
    (3)拆除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提交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的补偿安置方案的证明;
    (4)实施强制拆迁房屋,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的限期拆迁的决定,或人民法院签发的限期拆迁的公告;
    (5)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有关材料。  
    3、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公证处管辖。  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并通知对拒绝受理不服的复议程序。  受理或拒绝受理的决定,应在申请人依据《房屋拆迁证据保全公证细则》规定正式提出申请后7日内作出。

  • 1、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
    2、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不论名字是叫买卖合同,还是买卖协议,诚信协议,本质都是房屋买卖合同,和名字没有关系。既然是合同,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规定的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不能使无权处分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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