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如今设立赌厅被捕,会判处吗?是归属于方式案子吗?
-
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可以考虑以本罪和
赌博罪并罚。属于在2006年6月29日公布的《刑1法修正案
(六)》中将“
开设赌场罪”从赌博罪中分离出来成为新罪名。
-
开设赌场罪,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怎么看情节严重与否: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
赌博一般不涉及刑事拘留,但是开设赌场的会被刑事拘留,符合以下条件的,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进行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