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通过中介与卖方签了房屋居间合同,中介说:此房屋是业主的唯一住宅,房产证过五年,不用缴20%的个税。但我在签约时就成认了过户费由我出,心里想:只要不缴20%的个税就行,合约上也没注明个税一事,当在中介三方签完合约后,才知卖方有其它房产,意为着我要多缴20%的个税,我心里不服,是中介说没有20%个税我才接受签约的,请问我该如何办好?并且签约时,真正房屋所有人没到场签字。是由二分之一的所有人的老公签的字,到目前为此,真正房屋所有人还没签字。请问我是否可以废约?

2019-12-08 12:21:2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一般情况下,房子是谁的就和谁签订租房合同,中介公司只是第三方,也就是见证方,以后出了事也可以找中介公司。但是在选择中介公司的时候一定要选择信誉度高,正规的中介公司。
    2、如果房东委托中介代签的,可以和中介公司签订租房合同。到时候所签订的合同以你和中介的合同为准。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合同内容再签,不要急,要细致。
  •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根本违约,另一方如何维权?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致使另一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转售利益损失等可得利益损失的,应酌情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认定和计算可得利益损失时,应从守约方主张的可得利益赔偿总额中扣除守约方未采取合理措施不当扩大的损失、守约方亦有过失所造成的损失、守约方因此获得的利益以及守约方取得利益需要支出的必要的交易成本,并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等因素予以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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