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未婚生子,现在我想跟孩子父亲要一次性抚养费可以吗

2019-12-08 13:14: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最好跟她谈谈,如果谈不好再找律师上诉,如果她有工作有存款,肯定是要付抚养费的。
  • 【1】未婚生子,在一年后,孩子母亲找孩子父亲要孩子抚养费能成立。如果不给孩子抚养费,孩子母亲可以作为孩子代理人,起诉孩子父亲。【2】因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
    孩子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法定义务,有经济收入成年的子女,有对自己父母赡养扶助的法定义务。根据《婚姻法》第21条。第25条。【3】孩子父母非婚生子,应该按照本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 姻法第十九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享受继承权等同于婚生子女的权利.不受歧视,还规定,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应负担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事实婚姻要拿结婚证才成为合法婚姻。  amp;lt;人口与计划生育法amp;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婚姻法》规定了每个公民有赡养父母、抚养子女、扶养弱者的义务。赡养、抚养和扶养之间是不同的概念,所谓赡养是指晚辈对长辈亲属在经济上的供养和生活上的帮助;抚养与赡养相反,抚养是长辈对晚辈亲属的经济供养和生活上的帮助;而扶养是同辈之间的经济上的供养和生活上的帮助。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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