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经媒人介绍和同乡一个女孩在2017年9月份农村举办的仪式,没领结婚证,他家要求16万彩礼包括10万现金和他家的一套房没装修我家负责给他装修花了6万多元,仪式举办完到现在一年多,有个孩子9个月,现在两个人不想在一起过了,该怎么处理?

2019-12-08 14:52:5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同居有孩子:
    此种情况最为普通。同居期间生的孩子和婚生孩子是一样的。所以,此时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具体看孩子的情况、父母的情况而定。
    1、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
    2、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3、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 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