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租的门面房因拖欠几天房租,房东没经过我直接租给别人了。房租我才装修的还有转让费押金都没给我。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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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实务中也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
给付押金的人,称出押人,一般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受领押金的人,称受押人,他是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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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买卖只是房地产转让的一种形式,两者是不同的。除了房地产买卖以外,还有很多其他方式可以产生房地产转让的效果。房地产买卖中,买受人必须向出卖人支付而且只能支付货币作为房地产的对价,而在商品房转让中,买受人可以通过赠予获得房地产,而不用支付任何对价,还可以将它作价入股,抵偿债务,这些都可以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
房地产转让以下情形无效: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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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提前退房,如果房东无过错,是可以不退还押金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除非房东有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条款,才可以解除合同,提前退房,否则就需要承担押金赔偿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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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