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干了10天,月末考题得离职,人们三个人提交了离职报告,結果被扔了,如今不是让我们离职,人们就自身离开了,说都没有薪水,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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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应对欠薪的主要方法为:
一是通过工会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二是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来解决;
三是有争议的,可以向
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仲裁、调解来解决;四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是求助社会、媒体的力量。
如果农民工要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的话,应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的全部相关
证据。
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在公司没有正当理由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下,员工可以依法解除劳动
合同,提出辞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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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自离(也就是矿工几天),请到公司办理完离职手续。
如果办理了离职手续,还不给发工资:
1.先和公司协商。不行的话就投诉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网站进行投诉,也可以到市长信箱什么的。
3.到当地劳动局进行投诉。
最好呢还是和公司协商一致,实在不行再用法律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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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首先要选择申请辞职的时机,尽量防止急辞职,因为急辞职,如果单位以必须提前一个月的理由,员工硬走的后果就是需要承担损失,并且单位不愿意配合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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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因此在上述情况下劳动者自己辞职的也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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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