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遭受互联网网络诈骗,该如何维护保养自身的利益

消费者维权
2019-12-08 17:50: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论是否网络诈骗,在网上进行交易,一定要有意识地保存好交易的证据,包括通话记录、转账记录等。   遭遇网络诈骗怎么报案?   
    1、报案前准备好保存的证据。   网络诈骗案件的犯罪人一般都是通过媒介间接与被害人接触联系,如qq、msn、bbs、手机短信、网络游戏和电子邮件等。首先受害者要保存所有证据,以及交易记录,最好有银行的交易记录,还要网络聊天记录,与对方的联系方式。如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请身边会电脑的人帮您查找到他们的ip地址,这样报警就会更有保障。   
    2、找对报案地点。   被骗人可以向案发地、诈骗行为实施地、诈骗结果发生地、嫌疑人住所地报案,也就是可以选择在你的住所地,也可以选择在犯罪嫌疑人地报案,两地警方任何一方接到报案后均应受理。   
    3、如实向公安机关反映案件事实。   公安机关破案主要根据被害人的陈述以及犯罪人实施犯罪活动中在计算机网络上遗留的数据信息,利用专业技术和工具,分析判断犯罪人的有关情况,追踪犯罪所使用的计算机终端的位置和有关数据,以确定侦查方向和侦查范围,开展侦查工作。有的受害人因受到网络诈骗而感到懊悔和羞愧,很少报案或者即使报案也对案件事实有所隐瞒,这将会给公安机关破案增加难度。   
    4、报案时可以联系其他受害人一并到派出所报案或者将相关信息反馈给派出所,争取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对因数额较小没有达到2000元,尚不构成诈骗罪的报案只予以登记报案。   当然,如果受害人众多,骗子的手段恶劣也可能会予以立案。
  •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
    (一)、
    (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 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后,
      一是准确记录骗子的账号、账户姓名;
      二是尽快拨打110或者到最近的公安机关报案;
      三是及时准确将骗子的账号和账户姓名提供给警方,由警方进行紧急止付。
      方便群众及时准确报案,进一步提高接警止付效率,尽最大可能挽回受害人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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