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广州买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在佛山买房子吗?

2019-12-08 18:57: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各地贷款条件不全相同.一般是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且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未向其他公积金借款人提供过贷款担保或辅助借款。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城镇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购买公有住房的房屋使用权人以及与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使用权人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  
    (三)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自住住房的有关手续及土地、建设、规划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五)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且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六)其他规定条件。符合以上条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如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具体操作如下:  首先,根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办法》规定,申请这种贷款的借款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借款人是在“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借款人购买的是贷款人认可的经济适用住房;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借款人同意将其与开发商签订的《住房销售合同》项下所列房产抵押给贷款人,赋予贷款人优先抵押权和受偿权,作为偿还本息的保证;借款人有支付不低于购房所需资金30%款项的能力;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备这些条件之后,带上身份证、房产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月收入证明(工资单)、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就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了。一般来说,为保证资金的安全,银行要对借款人的信用、经济实力等进行一定的审核。  此类贷款利率要低于商业贷款,5年以内(含5年),月利率
    3.45‰,年利率
    4.14%;5年以上,月利率
    3.825‰,年利率
    4.59%。国家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能超过借款人退休年龄内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数额的两倍。  国家规定贷款期限是一至十年,最多不超过二十年,银行一般要求借款人采取先付息、后还本的等额还款方式还本付息。银行一般有3种方法来确定究竟给借款人多少借款金额、多长借款期限。
    1.以借款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的10倍来决定放款金额。
    2.按借款人工资总额的40%作为可以申请的贷款额度。
    3.根据借款人的月还款能力,以及银行的贷款月利率
    3.825‰,代入相应公式,可以算出大致还款年限。此外,银行会在每年的三月份办理公积金的“冲还贷”,冲减金额不超过当年每月等额还款数的12倍,也就是说,您缴纳的公积金不光可以申请利率较低的贷款,还可以帮您偿还一部分贷款额。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最后阶段:把首付的30%房款存入房产公司在您贷款银行开设的户头上;在您的贷款银行申办一张储蓄卡,以便将来每月银行从卡上扣贷款额;签订借款合同。同时,还要给房子办抵押、买保险,最后还要公证。这些事情由银行出面办,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 去银行提取广州住房公积金要带什么资料?
    如果职工以购房条件之前已办理过提取业务,新功能上线后首次办理提取的需提供身份证、银行卡(或存折)等资料原件供银行前台扫描录入。
    去银行提取广州住房公积金要带什么资料?
    如果职工以购房条件之前已办理过提取业务,新功能上线后首次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供银行前台扫描录入(新系统上线前从未提取过的还需提供复印件一份)。
    需提交的资料除身份证、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及提取申请表外,还需提交的购房资料原件包括有:
    ⑴按揭购房提取的,提供购房合同(已出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证)、贷款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需提供契税完税证),若房产证、购房合同由于办理贷款被抵押在银行的情况,可提供复印件(需加盖银行印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⑵非按揭购买一手楼的,提供购房合同(已出房产证的需提供房产证)、购房发票;非按揭购买二手楼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证。
    温馨提示:
    新功能上线后,职工以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房产办理提取,提取资料经前台扫描录入系统并成功办理的,如之后以同一套住房办理提取且不发生提取信息变更,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职工以广州市行政区域外的房产办理提取的,每次均需提供上述全部资料原件。
    目前,广州市内已开通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11家银行具体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市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
  • 在实际操作中,目前大部分劳动仲裁委均未将公积金争议纳入受案范围,员工只能通过向公积金中心投诉等手段进行自我救助。
    公积金缴纳如不合法,在公积金条例里是有相应的救济措施的,条例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八条又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说明条例实际上是通过行政手段对公积金缴纳进行救济的,并没有赋于劳动者可以将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民事权利(或劳动争议内容)向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提起仲裁或民事诉讼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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