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肩胛骨骨折是什么程度的残疾?

2019-12-08 20:46: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各类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标准

      
    1.《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1996年7月25日公安部发布,1997年1月1日实施);

      
    2.《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1990年6月20日最高法 最高检 公安部 司法部发布,1990年7月1日起实施);

      
    3.《人体重伤鉴定标准》(1990年3月29日司法部 最高法 最高检 公安部发布,1990年7月1日实施);

      
    4.《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公安部发布,2002年12月1日实施);

      
    5.《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7月31日卫生部发布,2002年9月1日实施);

      
    6.《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国家标准 GB/T 15499-1995);
  •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1、应构成十级伤残。《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 )十级第
    (14)项:“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2、从受伤之日起一月内,你可以要求单位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从受伤之日起一年内,你本人去申请也行。然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评定伤残等级。之后,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