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遗书人到天津市乡村,能够在外地申请办理遗嘱公证

公证
2019-12-09 02:1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  第十五条第四项 除《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遗嘱继承公证: 
    (四)继承同一遗产,遗嘱继承人中有人未提出公证申请且又未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
    第十六条第三项 除《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法定继承公证: 
    (三)法定继承人中有人未提出公证申请且又未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 综上,无论是遗嘱公证还是法定继承公证中,如果法定继承人中未到场提出公证申请或未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公证处是不能办理继承公证的
  • 以异地房产公证为例,办理住房继承公证规定,需要在住房所在地区本地公证处申请办理。不能异地申请办理继承住房的公证。  《继承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遗嘱是否公证,法律无要求,但未经公证的遗嘱可以撤销、变更。经过公证的遗嘱要撤销、变更,必须重新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十条 【遗嘱的撤销、变更】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