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发生后,被告将原告送进普通医院,双方在私下调解失败后,被告对此事不闻不问,什么都不管,就走了,原告怀疑此医院有点欠妥,就转院到另外一所高级医院继续治疗,发现所照三维重建CT从前所医院的两根肋骨骨折变为5,7根(包括陈旧性、新骨折,原告方为两位),经过鉴定,两人分别为10级,9级伤残等级。在原告出院后,起诉被告,第一次开庭,被告对伤残报告质疑,要求重新鉴定,在此过程中,鉴定机构除了索要先前的CT片,还要现在三甲医院重新拍的CT片,对于此,原告两人前往三甲医院拍片,发现两人的骨折数均降为2根,请问此时片子交给鉴定机构是不是意味着伤残等级降低?应不应该交给鉴定机构?此机构是被告方指定,现在应如何进行下一步,请律师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