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17年6月进入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我在2018年8月生了一个孩子,并休了产假。我在十二月回到工作岗位。2019年4月底,我还在护理的时候,老板突然让我离职。原因是这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双薪仲裁时限何时开始?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法规现在是在2019年5月通过的吗?

仲裁
2019-12-09 06:49: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未订立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未订立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最长11个月。但是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仲裁时效为一年,如果一年后仲裁仲裁委不予支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公司拖欠工资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自己付出了劳动而不能获取相应的劳动报酬,确实是一件让人非常恼火的事情。比较好的方式是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你的工资及其拖欠工资的赔偿金。
  • 未签署劳动合同赔偿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的起始日期从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最后一个月开始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情形下二倍工资的最长支付期限为11个月。比如你2014年4月15日入职,单位一直未跟你签订劳动合同,从2014年5月15日开始到2015年4月15日这十一个月,你都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而仲裁时效则是从2015年4月15日开始计算一年,也就是在2016年4月15日之前申请仲裁,都未超过仲裁时效。当然因为《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立法层面没有明确该时效计算的方式,各地司法实践中可能存在差异。我的上述答案是基于浙江省的通行意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四、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应该如何理解?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所称的“二倍工资”中加付的一倍工资并不属于劳动报酬,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应从用人单位与其补订劳动合同之日或者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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