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儿子是在校学生未满17岁,年前跟同学闹矛盾,造成聚众斗欧,但是没斗成功,经学校调解和好,然后几天后在我儿子不知道情况下,他们双方当时被叫去人,再次聚众斗欧致一人轻伤,请问这样要要判多久

刑事辩护
2019-12-09 08:41:1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结伙斗殴,如果情节严重,则涉嫌聚众斗殴犯罪,应当依法追究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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