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认识的人借钱不还,打电话不接,怎么可以让他上失信名单

2019-12-09 11:33: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认为主要的解决方法有:

    (一)对方有归还诚意,但暂时无还款或一次性全额还款能力的,可考虑给予适当合理的宽限时间或分期还款;

    (二)对方有归还诚意,但限于客观原因无法还款,基于诉讼时效的考虑应当尽快安排起诉事宜;

    (三)对方无归还诚意,但有偿还能力的,建议采取适当的方式给予压力,迫使还款。如非诉手段无法实现催款效果,则建议立即采取诉讼方式且考虑采取诉讼保全。

    (四)无法判断对方是否有归还诚意,也无法判断是否有偿还能力,建议采用适当的方式施加压力,迫使对方做出反应,以便正确判断上述情形,并按照1-3项方法进行。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离婚时,原本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或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偿还。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唯一核心原则,就是该债务是否用于日常的家庭的夫妻共同生活或者说属于,抚育子女的花销。
    如果是那么,就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此种情形下,即便另一方以不知情为由进行抗辩,只要该笔借款直接花销为家庭共同生活,亦会认定为共同债务
    反之,如果该笔借款并未花销于家庭共同生活,则属于夫妻一方的债务。
    由一方自己偿还
    但是,对于该笔借款,夫妻一方主张其为共同债务的,负有举证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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