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何划分责任,如何赔偿因闯红灯的电动车超速行驶造成的严重伤害

2019-12-09 12:03: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是被追尾闯红灯,可以提供交警出具的事故处理证明书,但必需证明书上显示的违法时间与电子眼拍照的违法时间一致,才能证明此次闯红灯不是当事人故意造成的。
  • 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侵害人致人残疾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赔偿残疾者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自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以及残疾者致残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侵害人致死亡的,除应当承担医疗费等全部费用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实际抚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
    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
    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托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 交通事故致人重伤的索赔金额:
      
    1、要看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双方责任情况。
      
    2、车辆是否投保了交强险。
      
    3、对方赔偿的项目包括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住宿费、交通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等各项,残疾赔偿金等需要鉴定伤残等级后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更需要提供受害人的户籍性质、工资收入、医药费支出数额、住院天数、医院诊断证明、入院出院证、被抚养人情况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收入证明等才能计算。
  • 车祸致人重伤的索赔金额:《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