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打架斗殴致人二级轻微伤,另一方先动手能力,不愿意调解,按法律法规到底是谁的义务

暴力伤害
2019-12-09 12:27: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鉴定出轻伤能和解,属于刑事案件,但可进行刑事和解。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这一程序。对于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常来说,如果是双方打架的, 应当对双方进行拘留并且对伤者进行伤残鉴定,如果确定为轻伤以上的伤残的,则可以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受伤的一方可以依法请求对方支付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双方不能够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到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进行追索。

  •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