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债务:公司破产时如何承担公司债务问题

2019-12-09 12:49: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释义】 本条是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责任限制的规定。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这是因为公司是法人,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利,能够自行承担责任。运用自己的财产进行投资是公司发展的正常要求,法律是允许的。
    按照这一条规定_公司不仅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也可以向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投资。一般来说,公司对外投资只能承担有限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公司对外投资有营利的机会,同时也有风险:对外投资失败,如果允许投资的公司承担无限责任,有可
  • 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还债;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债务不再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公司关闭,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按法律规定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只支付两倍工资已经很好啦。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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