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房东,每月收取2000元房租。第一个租户在转租给第二个租户的过程中收取了50000元高额转让费,然而这并没有取得我的书面许可。现在我想收回房屋,却因为这一远高于房租的转让费遇到了麻烦,我应该怎样行使我的正当权利,将房屋使用权收回。

2019-12-09 18:25:1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房产转让需要公证。当事人申请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应携带房产转让合同,填写房产转让合同公证申请表,并向公证机关提供有关材料。转让方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转让方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二)转让方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三)代理人代为办理房产转让合同公证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供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四)市房地产权管理处核发的(房地产证);
    (五)全民所有制法人组织转让房产的,提供该法人组织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转让房产的批准文件;“三资”企业和“内联”企业法人转让房产的,提供载有董事会一致同意转让房产的书面决议(会议记录);
    (六)公证机关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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