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中医疗纠纷鉴定的内容是什么

2019-12-09 20:0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规定:“医疗事故由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医疗事故鉴定主要由医学会组织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司法鉴定主要由法医和其他医务人员进行”。
    据调查,由于医疗事故的鉴定结果既是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依据,同时又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的依据,医学会组织的专家存在不愿意出具构成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现象。
    患者及其家属也普遍不信任医疗事故鉴定,即使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往往还要申请司法鉴定。今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章医疗损害责任涵盖了医疗事故和非医疗事故。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的,统一适用本法的各项规定,从而有利于消除二元化现象。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中通常会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对医疗机构在为当事人或当事人家属提供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失行为,以及该过失行为是否造成医疗损害后果进行司法鉴定。
    目前全国有许多鉴定机构都在受理此类案件鉴定,但如何进行司法鉴定,具体来说,如何判断医疗过失行为,如何判断医疗损害后果,如何判断医疗过失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医疗过失行为的参与度,都还缺乏相对的统一,认识和方法,需进一步完善。
    上述内容就是对于审理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相关内容是怎样规定的解答。
  •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局行政部门提岀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岀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岀受理决定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通常,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是医学会,而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医学会不予受理。

    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首先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按照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后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其次医学会应当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前,将鉴定时间、地点、要求等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和参加鉴定的专家。
    最后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并岀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的纠纷,目前中国的医疗纠纷是特别不好处理的事情。
    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广义的医疗纠纷包括医患双方发生的民事纠纷(民事赔偿等)、行政纠纷(行政处罚等)、刑事责任(医疗事故罪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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