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我报警,我会受到怎样的惩罚?

2019-12-09 23:27: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当事人遭遇诈骗应该及时选择报警,关于公安机关是否立案无法准确预测,应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 对于诈骗行为,如果是一般诈骗,情节比较轻微,社会危害程度极小,则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拘留、罚款。但是若是诈骗数额较大、诈骗次数多、情节恶劣、社会危害程度大,则一般会被认定为刑事案件,可能对诈骗者进行刑事处罚。
    会被判处入监狱、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等。
  •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诈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去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将对方支付宝账号、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供给公安机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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