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一个人受到口头威胁,经警察局调解后仍故意第二次伤害,他应该犯什么罪?应该判什么样的罪?

2019-12-10 07:35: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具体赔偿标准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此如果是发生故意伤害的情形下,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可以依法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追索相应的赔偿。
  • 故意伤害罪的判刑轻重主要看伤害的严重程度,法律上分为轻伤和重伤,你所述的只是作了伤残等级鉴定,与人身伤害程度鉴定(一般称法医鉴定)有别。根据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关于年龄问题,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减轻刑事责任能力人,通俗了讲,就是在量刑的时候会从轻。
  •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刑诉法第5编第2章第277至279条对刑事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进行了专门规定,按照法律规定,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故意犯罪案件,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纳入公诉案件适用和解程序的范围。
    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这一程序。对于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促使他们互相协商,解决民事赔偿问题的诉讼活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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