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没来过酒店餐厅,酒店餐厅却帮我申请办理了VIP卡,还留出我的酒店住宿纪录,酒店餐厅监控录像早已没了,可是我却有充足的证实,证实也没有来过,由于这张VIP卡更为我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危害,我想问一下我能提起诉讼这个酒店餐厅吗?能够规定她们赔付吗?她们这能算侵害我的隐私保护。

2019-12-10 08:27: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隐私权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受害人受到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二是对受害人因隐私权受到侵害而产生的其他损失进行赔偿,主要指财产损失。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二款,当对隐私权人产生严重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成应当承担上述法律责任外,还将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确定要考虑以下因素: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 公民享有隐私权。未经公民同意,不得采用窃听窃照以及黑客手段侵害公民的隐私权。因此他凭借上述手段取得证据不能作为法定的证据使用。违反的法律条文:《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在我国法律中,隐私权归入名誉权中一并加以保护。
  • 在公共场所安装不违法,但是有前提:
    1、安装之前有没有事前和学生等当事人沟通或告知;
    2、在什么时间段开启。原则上在考试时开启是不违法的,在教学时开启,目前我国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规范,而在课间、休息时间开启,就有侵犯隐私的嫌疑;
    3、使用目的。校方至少保证该录象片段不得用于盈利性活动,且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社会中流通;
    4、指定专人查看、复制、使用录象,对涉及到个人隐私的内容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作为举证之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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