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的目标总是撒谎,而且打了我几次。什么样的协议能约束他?我正在写一份协议,在未来的婚姻生活中,对象再次出现家庭暴力、谎言等行为,他婚前的房子属于我,有没有这样一份协议的法律?

2019-12-10 12:26: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加害方应依法对受害方的精神损失予以赔偿。在离婚诉讼中,由于一方的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受到损害是肯定的,这种损害既包括物质方面的,也包括精神方面的。
    该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2月26日公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书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规定:“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社会公共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该解释还对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作了原则规定,无过错方可据此请求法院判决过错方赔偿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财产的分割,应当照顾无过错方和子女的权益,但这种照顾并不是离婚过错损害赔偿,不能认为离婚时对无过错方多分了一些财产,就等于是赔偿了。
    因为过错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是基于离婚时无过错方受到的损害,无损害则无赔偿。
      在离婚诉讼中,谁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谁是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及如何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婚姻法》及司法解释都作了明确规定。
  • 婚姻协议应受法律保护,理由如下:

    一、婚姻法允许夫妻双方可以自己约定财产的处理方式,拥有对财产的处理权。同时,新婚姻法也规定,如果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等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此外,夫妻相互保持忠诚是婚姻关系最本质的要求,婚姻关系稳定与否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此。违约赔偿的“忠诚协议”,实际上是对婚姻法中抽象的夫妻忠实责任的具体化,完全符合婚姻法的原则和精神,所以应该而且能够得到法律的支持。

    二、只要“婚姻协议”在制订时,婚姻双方自愿约定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也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约定的赔偿数额有可行性。同时,双方在协议中体现的是各自的真实意愿,并且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约,法律应该认可它。但是,对协议中离婚时间等约定无效,因此签订时要注意协议内容不要违翻法律。
  • 离婚了,如何避免财产纠纷?
    1.婚前财产公证
    这是现在许多人都开始接受的一种做法,可以提前界定一些财产纠葛。一般夫妻结婚前若没有进行公证,婚前个人财产依然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会把婚前与婚后明确分割。而如果夫妻一方非常富有、两人感情非常好,他们公证这一部分财产为双方共有,则个人财产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还有一些处于法律中间状态需要界定的财产,也要进行公证。
    2.搜集和保存夫妻共同财产凭证
    保存家中存折卡号、工资卡号、股票和基金账号,并将这些单据复印留底。对房产证、购车协议这种大额不动产,则要尽量保存原件。

    3.请一个婚姻方面的专业律师

    4.防止对方隐匿共同财产

    5.必要时冻结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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