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治安拘留后,亲属能够去拘留所探望吗?何时能去看看?

其它
2019-12-10 13:06: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被行政拘留问题的解答:拘留分为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一般刑事拘留是涉嫌刑事犯罪时为了案件侦查作出的必要强制措施。而行政拘留是没有达到犯罪,从而对肇事者或者违反交通法规的人作出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措施。交通事故中会拘留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3、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4、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5、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6、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7、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醉,处15日以下拘留。
  • 在收到拘留决定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上级公安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只能复议一次。
    行政复议只能选取上级公安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中的一个申请复议,不能同时进行。
    申请的方法是拿着行政拘留决定书复印件和行政复议申请书前往上级公安部门法制支队或者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申请复议。
  • 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案件,对未成年人也具体要求,没有满足年龄的不能进行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