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回迁房前售卖,能立即办房产证到购房者的户下吗

2019-12-10 14:53: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地产纠纷中最常见的是房屋买卖纠纷。房屋买卖合同履行方式纠纷。主要涉及到房屋交付的方式,和房款支付方式。在房屋买卖中双方往往对如何履行交款和交付房屋,包括交款的时间、次数、数量、币种或房屋交付的时间、房屋的状况、房屋的装璜等有约定。
    但由于对约定的一些具体内容的理解不同而发生纠纷。
  • 各房种办理房产证所需证明材料:
    (1)一手商品房
    需要买方提供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买卖合同、总房权证复印件、总土地证复印件、发票、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测绘图、评估报告、契税单、确权审批表。
    (2)二手商品房
    需要双方提供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买卖合同、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测绘图、评估报告、契税单、个税单(缴纳或减免)、营业税单(缴纳或减免)、过户确权审批表;若有共有权利人还需提供和卖方同样的材料
    (3)初始登记的新建房屋
    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土地证)、验线书、确权审批表、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测绘图。
    (4)继承的房屋
    身份证明、房权证、公证书、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确权审批表、测绘图。析产的房屋
    所有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分家协议书、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房权证、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确权审批表、测绘图。
    (5)离婚的房屋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离婚协议书、房权证、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确权审批表、测绘图。
    (6)法院拍卖的房屋
    身份证明、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拍卖协议、拍卖发票、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确权审批表、测绘图。
    (7)房改福利房
    身份证明、户口本、无房证明、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买卖合同、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测绘图、评估报告、契税单、个税单(缴纳或减免)、营业税单(缴纳或减免)、过户确权审批表、单位同意出售证明。

  • 一、未取得房产证回迁房能否买卖,买卖双方签订的回迁房买卖协议能否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该条真实的立法意图不在于禁止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而在于方便行政管理,不属于合同效力取缔性规范。只要是出卖人有《拆迁协议》和《回迁证》,即取得对房屋的准所有权,有权对其所安置的房屋进行处分。因此,只要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在取得《房地产证》之前,可以转让房屋,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有效。
    二、房屋交易税由买方负担的约定是否有效自从二手房市场出现至今,本来应由卖家来支付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却通过约定转嫁到了买家头上,而熟悉二手房市场的人都知道,这是二手房交易市场的“潜规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