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儿子上高二了,在学校住校时间被同班同学打伤了眼睛,背部也打了,我小孩没有还手,他男同学比他高大很多,第二天老师告诉了小孩被打了,双方家长来了,但是那打人的男同学态度不怎么好,后来在老师的说服下勉强认错,我怕他再继续打我小孩,我现在还可以报警吗?我今天也带小孩去医院检查了,眼睛肿了,周边肌肉紫色了,但没有至残,我还可以报警吗?

2019-12-10 15:19:4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同学之间打架受伤,如果是未成年人,监护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孩子有内伤。且不能在短时间内治愈,建议走法律程序。
    如果后续有治疗费用等还可以另行起诉要求赔偿。
  • 打人违法,警方应当立案侦办,给予打人者相应的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