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人去世,留下遗嘱,但不是老人所写,老人会写字思路清晰,但遗嘱是别人代写名字别人带签手印是老人儿子拿着老人的手按的,这份遗嘱有效吗

2018-09-03 21:35: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效的代写遗嘱要具备哪些条件呢:

    1、要有两个及其以上的见证人现场见证;

    2、要由见证人中的一个来代为书写遗嘱;

    3、遗嘱要标清楚写遗嘱的年月日;

    4、代写遗嘱的人和立遗嘱的人均要在遗嘱上签名。

    满足上面四个条件的代写遗嘱才是法律认可的有效遗嘱!
  • 一般来说合法有效的遗嘱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二、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至四款规定:“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不能处分他人的财产;遗嘱应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要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四、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因此,公证不是遗嘱生效的必经程序,自书遗嘱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