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我故意伤害他人并造成轻伤,该如何处罚?

刑事辩护
2019-12-11 11:01: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如果轻微伤的结论为司法鉴定的结果,那么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一方会被警方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行政责任。关于民事赔偿可以请警方调解调解不成的受害人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单独发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
    赔偿的范围应当包括:医疗费(包括医药费和检查费),但是所有的医疗费都比许围绕伤情而产生,不得出现过渡医疗的情形,否则过渡医疗的费用,可以不予支付。误工费(受害人出具收入证明),在合理的养伤期限内产生的误工费都应得到支持。
    交通费,往返于医疗机构和住所之间所产生的费用。我认为与伤情相对应的赔偿应当就为以上
  • 经法医鉴定为轻伤,那么对方的行为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当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造成轻伤害得故意伤害案件属于告诉案件,如果你不要求,公安机关可以不立案。
    但是如果你不是必须要求他承担刑事责任的话,可以调解解决,如果调解,赔偿数额由你们双方确定可以不按照赔偿标准计算。如果协商不了,他应该赔偿你的损失包括医疗费、鉴定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等,但是由于本案是刑事案件,根据法律规定是不能要求精神损失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