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承租方欠我租金超过1个月了,已经租了3年多,因租户要求,租金调整了3次(降低),最近一次调整是2018.2.2日,租金2年内不涨幅,从第三年开始由原来8个点的递增降为5个点,租户在原基础上又延长了5年租期,由原来7年的合同变成了12年。 3月份,承租人又提出要我一年送减免2个月租给她,我不同意。我的本就只租到了82元每平方,周边租的是90~110元每平方。 但是现在对方也不交房租,联系她也不回话,也不搬走。 我的合同签的是拖欠租金累计达10天,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吗?

2019-12-11 16:19:1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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