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向其他公司保证贷款尚未偿还。现在公司已经破产多年了。公司的股东还需要承担偿还贷款的责任吗?你好,我想请公司向其他公司保证贷款没有偿还。现在公司已经破产多年了。公司的股东还需要承担偿还贷款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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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申请破产清算后贷款 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分配。 当然,如果银行的贷款没有抵押的,则属于普通破产债权,要先付工人工资后才还银行贷款。 《担保法》 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
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
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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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企业、公司破产后,对担保作如下处理:
一、破产企业作为抵押物的财产,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抵押财产计入破产财产;债权人不放弃优先受偿权的,超过抵押债权的部分计入破产财产;
二、企业对同一财产设定两个以上
抵押权的,企业破产时,抵押权人按照抵押顺序受偿;
三、一个企业为另一个企业提供担保的,被担保企业破产后,担保企业应当按照
担保合同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清偿债务的期限可由担保企业和被担保企业的债权人协商确定;
四、行政机关为企业提供担保的,应依法认定担保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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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责任分为一般保证责任与连带保证责任。
1、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
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与连带保证责任相对应。
2、《担保法》第17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
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
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
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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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