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他打我,我打不过他,拿起刀保护自己,他没打我之前我没有拿起,我也没有故意去伤他,他胳膊不小心碰到刀片侧部,他看留了血,拿起刀砍向我的后背,当时我看到他的胳膊伤的痕迹比较浅,如果我砍他的话,那接触力度肯定很大,而且我本身是看他打我才拿起刀,我的本意是他打的时候我不施加力,他打我碰到刀对我来说也是一种保护,具体情节是我看他打我,我拿起刀,我刀放在他打我的部位,后来他从后面夺我右手中的刀,并用牙齿狠狠咬住我的肩膀,特别疼,我开始挣脱,他的手也一直在抢刀,在我挣脱的过程中他不小心碰到了刀片侧,滑了一下,随后他扬起刀砍向我的后背,刚开始我拿刀是因为我打不过他,也不敢去伤他。那我这算是对他故意伤害吗,我觉得他的伤是不小心碰到的,而且是因为他打我,随后他真正砍向我,导致背部被砍伤,有一个刀口而且肉都裂开了,我的伤他应该负责吗,他的伤我应该负责吗?

刑事辩护
2019-12-11 18: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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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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