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本人不到结婚年龄,孩子上户口要写非婚生育情况说明书怎么写

2019-12-11 19:59: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 离婚后小孩户口的问题,一般来说是随着离婚问题的解决一起解决的。对于离婚夫妻的户口办理,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按照户籍管理规定,小孩的户口可以随父或随母,属于直系亲属之间的迁移。那么,
      
    1、通常,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2、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3、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4、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我们知道,夫妻结婚后,双方的户口是合在一起的,如果小孩已经办理的了户口,需要迁移户口的,另一方需要配合;如果小孩还没办理的户口,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想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在夫妻双方户口分立后,去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 收养孩子要如何上户口?
    1、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20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2、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3、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4、对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其户口所在的公安派出所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和《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5、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被收养人原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 凭《收养证》、《准迁证》和《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对未落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 只要有医学出生证明的,即可到派出所依法申报入户;没有医学出生证明的,可以由接生人出具书面证明加盖所在村公章即可。
    没有出生证生育小孩,属于计划外生育,想上户口,交钱是必须的(社会抚养费)。
    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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