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夫妻2019年都80几岁了,有2个孩子,儿子去年过世。后老年人与二孩子一起衣食住行。2位老年人百年老后,大儿媳有承继老年人财产的支配权吗?

2019-12-11 21:00: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婚姻法、继承法的有关规定, 如果子女先于父母去世,对于已故子女的遗产,父母有法定继承权。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九条规定:“老年 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 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
    有接受赠与的 权利。”另外,合法的债务也受法律 保护,为维护债权人的利益,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 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 务,缴纳税款和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 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 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 纳的税务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但考虑到清偿债务可能使某些继承人 无法生活,故继承法意见第61条特别 规定,继承人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 有生活来源的人,即使遗产不足清偿 债务,也应为其保留适当遗产,然后 再按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清偿债 务。
    继承法意见第62条规定:“遗产已 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又 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 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 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 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 赠的,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 所得遗产偿还。
  • 遗产继承,首先需要确权,就是确定哪些财产属于死者个人合法拥有,如果是婚前取得财产,就是办理全部财产的继承,如果是婚后取得财产,依照婚姻法规定属于婚后共有财产,只能办理继承属于死者那一半财产。
    确权完毕,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前提,就要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个人合法拥有的全部财产。
    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继承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缴纳完毕公证费,就可以得到继承公证书。
    再由被选定继承人凭继承公证书和死者死亡证明,婚姻证明,财产证明(房产证,存折等),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去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 夫妻之间相互有遗产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配偶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有权与子女和父母平均继承遗产,而法律的这一规定也不一定适合所有人的心愿。

    也许有些人希望身后遗产多分配一些给配偶,或者因为夫妻情深,也或者因为配偶更需要特别照顾;也许有些人希望身后遗产多分配一些给父母或者子女,或者因为夫妻情浅,也或者因为他人更需要照顾;也许......无论幸福还是不幸福的家庭,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特殊之处,每个人也都有自己的内心世界,只要不违背法律,每个人均有权按照自己的心愿处分自己身后的遗产,当然这种处分应当通过遗嘱来实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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