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被人打,造成轻微伤,请问可以提出要精神损失费吗?

2019-12-11 21:35: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般性的交通事故是没有精神损失费的,只有在涉及到人员死亡或伤残的情况下才有,而且这种情况通常还要到法院起诉后,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才会有。偶尔在交警的调解当中也有,但这种情况极少。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有轻微伤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如果小事故,能够自己协商的,可以直接报保险公司处理。
    1、如果是同等责任,可选择各赔各,即自己找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这种需要双方保险公司达成共识才可以),这种处理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
    或者保险公司互赔(即本车由对方车的保险公司理赔),也是适合双方损伤差不多的情况。复杂一点的就是,自己保险公司赔50%,对方赔50%。资料的话就只是发票需要开两张,均分维修费,其他一样(一般是双方损伤相差较大的情况)。
  • 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能够确定共同财产的,应当依法由双方平均分配共同财产,在法律规定的存在哪一方相对生活困难需要照顾的,可以适当多分,否则都是双方均分。夫妻双方中一方打了对方,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认为夫妻双方因为家庭暴力而离婚,这种情况下,只会使过错方在对方没有过错时支付相应的离婚损害赔偿,并不会使其财产分割受到影响。
  • 故意伤害、殴打他人致轻微伤及以下的,属于治安案件,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1、双方自行和解或由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是否形成协议依双方的意愿。公安机关一般不会插手处理,但是严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或和解协议显失公平等情况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