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想离婚又舍不得我的孩子,我怎么能起诉他离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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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是原则性问题,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如果他不悔过的话就跟他离婚,否则女方会不断受到伤害,靠女方一个人无法维系婚姻。
女方可以先与男方分居,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可以通过
诉讼离婚。
万一再挨打要果断呼救、报警、验伤,这些都是
证据。就算没有证据也可以起诉,就是法院一审不一定判离。
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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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起诉的程序和向法院递交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需要原籍国大使馆认证,所在国公证。
2、当事人的结婚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也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
3、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的特别授权委托书,也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4、可以选择婚姻登记所在国法院进行司法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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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涉及的问题较多,一般来说,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所以孩子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有权分割人。
但对于孩子而言,会涉及的是抚养费问题,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依然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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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