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亲戚小时候被爸爸来大概有5-6岁,就扔下,16年啦,父母没有来领,现在孩子长大了,需要身份证,不是直系亲属,办不了 ,小的时候没有去整这些手续,想着父母会来找,多次通过派出所调查还是没有找着亲生父母,需要办收养证才可以办身份证,这种特殊情况能补办收养证嘛?

收养
2019-12-12 02:46:4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办理收养孤儿公证应注意:  
    1、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亲自办理收养关系公证,居住在异地的当事人提供的协议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2、必须由生父母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3、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4、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5、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需征得有抚养义务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允许监护人将其送养。  
    6、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不得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
  • 您到民政局咨询办理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第四条   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通过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外国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以下简称中国收养组织)转交收养申请并提交收养人的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   前款规定的收款人的收养申请、家庭情况报告和证明,是指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或者领馆认证的下列文件:   
    (一)跨国收养申请书;   
    (二)出生证明;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   
    (五)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六)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七)收养人所在国主管机关同意其跨国收养子女的证明;   
    (八)家庭情况报告,包括收养人的身份、收养的合格性和适当性、家庭状况和病史、收养动机以及适合于照顾儿童的特点等。   在华工作或者学习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提交前款规定的除身体健康检查证明以外的文件,并应当提交在华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职业、经济收入或者财产状况证明,有无受过刑事处罚证明以及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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