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在XX局如何识别工伤,我应该办理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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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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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工伤赔偿金需要的材料如下:
工伤认定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劳动能力结论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市职工工伤保险一次性待遇审批表2份
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拨付审批表2份
市工伤保险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审批表2份
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清单明细2份
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收据原件
病情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2份
住院费用清单、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收据原件
劳动能力鉴定费票据原件
劳动能力鉴定检查费票据原件(附检查报告单)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单位记账凭证(加盖财务鲜章)
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凭证
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多份(和工伤赔偿窗口指定银行的银行卡正面复印到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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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工伤的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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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