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卖新车但是户只签了协议书未来产生车祸事故与原买车人有关联吗

2019-12-12 08:37: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把车卖了以后,买方没有过户出现交通事故什么的怎么办,卖方是否承担责任,依据《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批复》明确指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经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营运,也不能从该车的营运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卖方恶意不办理过户手续,应该承担由此产生的行政处罚。

    另外要注意的是对于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出卖方,需要承担证明车辆已经出卖和交付的举证责任。如果只是口头交易,没有任何收据,那在买方找事逃逸后,出卖方很难证明自己已经出卖交付的事实,就不得不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 卖车不过户签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的,对协议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但发生交通事故的,符合法律规定情形,受害人仍然有权追究侵权人和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承担责任后,可以依协议约定,要求合同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买卖机动车是有双方签字的买卖合同的,
    你可以凭合同和对方协议要求过户,对方拒绝,你可以起诉维权,胜诉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二十一条 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作废,并在办理转移登记的同时,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 你好,首先需要看看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责任比例。以及花费。依据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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