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借据。如果我上法庭,能把钱拿回来吗?

2019-12-12 08:5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对方准备起诉,垫付的钱想要回来需要带着垫付费用的发票、收据,一旦对方起诉后积极应诉答辩,主张从您应该赔偿额中扣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 1、借条和欠条本身是不构成诈骗罪的,因为借条欠条是一种法律文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
      
    2、诈骗犯可能利用借条诈骗,借款时虽然打了借条,看起来是合法借贷关系,实际上是根本不打算还款的,虽然是诈骗,但是,定诈骗罪还是很难的,除非借款人数众多、借款数额巨大,到期不还款跑路,才可以定诈骗罪。
  • 拿着欠条打官司一般是可以赢的;但是对方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已经还了了,或者签字经过鉴定不是他签的等情况出现,官司就不一定会赢;  
    1、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文书。是重要的证据;  
    2、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九条借贷双方通过签订借款合同、出具借条、欠条、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方式达成借贷合意的,借贷合同成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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