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个低收入家庭,因为我的生活很穷,而我哥哥给了我钱来支付社会保障,低收入局说会取消我的低收入家庭,怎么写证明是有用的?

社会保障
2019-12-12 12:40: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
    低保待遇按照个人申请,村委会入户调查、初审、公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县级民政部门抽查、审批的程序办理。

    程序:
    低保待遇的申请应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通过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并根据家庭成员实际情况,提供以下材料或复印件: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收养证或其他证明其家庭成员身份关系的证明;

    2、残疾证、劳动能力状况证明、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优抚对象证明;

    3、土地(山林、水塘)承包或者租赁合同、就业状况证明、有劳动能力家庭成员的收入状况证明;

    4、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归侨生活补助费证明;

    5、领取一次性补偿金的数额及用途证明;

    6、有关裁决、判决、协议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等。
    特殊情况下,也可由非户主家庭成员或者法定监护人、社会组织等提出申请。
  • 只有自己缴纳的部分进入个人帐户,单位缴纳的部分全部进入统筹基金。
    自己缴纳的那部分,如果有以下条件可以从你的个人账户中取出来,但是单位缴纳的那部分不可以:

    1、达到退休年龄,未满足缴费15年的条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给付)。
      
    2、参保人因故死亡(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3、参保人出国定居(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4、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
    单位那部分进入统筹基金,统筹基金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并不是给国家了,如果统筹基金支付待遇时出现赤字,国家财政给予补助。
  • 如果个人离职后想要自己继续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将社会保险转入户口所在城市以个人身份续保。
    携带以下材料到当地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个人参加社会保险手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蓝底彩照2张、个人档案(如有需携带)和社会保障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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