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孩子四岁三个月,现在父母离婚了,孩子怎么判断?

离婚
2019-12-12 14:05: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子女抚养权问题,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夫妻双方离婚时应当应当依法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确定,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共同债务的承担进行分担。在实际操作中,法院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往往有以下几个方法: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主要表现为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所形成。
    在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时,还存在一些例外情况:
    (1)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
    (2)债权人与夫妻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3)夫妻对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上述三种情况下,一方主张为夫妻个人债务的且有证据支持的,法院会判决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望采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