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尽管我就是失信执行人,可是借款己还的类似了,人民法院该怎么办?

2019-12-12 15:05: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强制执行后,会依法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如:直接划拨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财产、扣押拍卖被执行人车辆、房屋等。若确无可执行财产的,人民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对方有可执行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在法院审理案件的时候,如果执行人拒不履行,权利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法院按照法定程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运用强制力量来强制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申请人往往是胜诉的原告;也可能是提起反诉胜诉的被告。
  • 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如果担心债务人转移财产,可在起诉时申请房产保全。如果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可对债务人名下的财产进行保全处理。如果胜诉,债务人拒不执行法院的判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若债务人不存在无力偿还的情况。法院一般会支持的强制执行申请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