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公去世,留下四处房子,一处祖屋。家里有婆婆,小叔,老公,孩子,离婚后我能不能分得房屋,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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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
结婚证后
继承房产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
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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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
没有遗嘱的按
法定继承。男方死亡,共同财产(包括50万赔偿款)先分一半给配偶,剩下部分为遗产。
遗产分配: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按人头平均分配。
没有第一顺序
继承人的才按第二顺序继承,即兄弟姐妹。
按本案情况,按第一顺序继承,兄弟姐妹不分。
在分配时,应照顾老人、未成年子女、无生活来源或生活困难的、生前照顾多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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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孩子名下的房产原则上产权人就是小孩,夫妻双方均无权处分,也就不可请求分割。一方面,根据有关
房屋产权管理的规定,只有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人,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如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从中可以看出,以未成年人名义购房且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未成年人的,产权人只能是该未成年人。
另一方面,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属于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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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