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对个人财产和
夫妻共同财产有明确规定:n《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n
(一)工资、奖金;n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n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n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n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n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n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n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n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n
(三)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n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n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