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怀孕期间哪家企业能够有薪休生育假?

2019-12-12 17:23:5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①按《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②《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公民男25周岁女23周岁为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具体延长时间由各省自行制定。
    建议咨询当地计划生育部门或网上查询所在省制定的计划生育条例。③产假期间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发放。
  • 您好,怀孕期间是可以办理带薪产假的,根据劳动法第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九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欢迎致电咨询,把你的情况说清楚以便保护好您的合法权益
  • 按规定是给的是全额工资,而不是支付基本工资。 由于公司为你缴纳了生育保险,所以产假工资也叫生育津贴是由社保中心进行核定并支付的。一般是先休完产假之后,职工将社保中心要求的材料交到公司,由公司去办理相应的领取,再转付到你手中。
    如停缴社保,可以向劳动监察或社保部门投诉解决。
  • 产假的工资计算和其他劳动方面的问题 适用的都不是合同法,而是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  具体如下:????  参保单位女职工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的,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按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0天;晚育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5天,其中患宫外孕的,产假为30天。??  
    3.生育生活津贴=生育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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