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让孩子换个名字,派出所该怎么办?

2019-12-12 18:42: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子女改名字手续:需要另一方同意,否则派出所不会给办理。
    双方虽然离婚,但是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不会因为双方离婚而改变。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也就是说,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其次,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的的若干意见》第19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 1:写“更名申请”
    (XXX户籍部门,我儿XXX,性别:?,?年?月?日出生,现年?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2人,给今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

    申请人 XXX
    年 月 日 )
    2:街道证明(只须证明有你这个人就可以,不需要证明和别人重名)。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工作人员盖章,管片民警签字,领导签字。

    4: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签字。
    5:回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
    6:准备的资料有:户口簿,两张一寸照片,工本费。
  • 可以改名字。居民在18岁之前国家允许每个人可以改一次名字,先写一份申请,未成年子女,可由其监护人带其本人,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去当地公安分局现行备案,审查,待条件审核完毕,符合改名条件的,由当地公安部门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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