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被七八个未成年人轻伤。我应该付多少钱?

刑事辩护
2019-12-13 06:0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刑法17条,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负 刑 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根据上述规定,不知你说的未成年人是多少周岁,如果满16周岁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构成轻伤,就应付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故意伤害罪轻伤,要年满16周岁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鉴定是轻伤,公安机关可以拘留犯罪嫌疑人,经检察院批准逮浦后,经法院判决被告人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
    刑事拘留的时间应自执行拘留之日起计算,将犯罪嫌疑人带回公安机关的时间已经很制了其人身自由,应计算在拘留期限内。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盖章)、捺指印,其拒绝签名(盖章)、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
    对符合法定条件,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应在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后立即办理法律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